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明年起榕建三级网格监管环境 监管实施“五定”

2015-08-20 07:33:17 张旭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8月20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张旭)市环保局日前印发《福州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福州市从明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本级、县(市)区、乡镇街道包括村(居委会)以及社区为单位的三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级网格有13个,包括鼓楼、晋安、台江、仓山、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罗源、永泰、闽清、高新区。责任主体为福州市政府以及本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

在13个县(市)区行政区域按乡镇(街道)数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及本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

以乡镇(街道)行政区域为单元,按照村、社区数量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街道),实行分片负责制。

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监管实施“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将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纳入统合信息系统,并逐级联网,逐步完备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社区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网格单位应先设立台账。

网格责任人员要在辖区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