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乡村医生误购假药分给亲友 发现后及时销毁投案

2015-08-14 10:26:48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8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晓柔)在平潭当乡村医生的林某,网购了一种“舒筋壮骨胶囊”,分给其亲友使用。听说该药“疗效好”,同村的两名妇女向林某购买了几瓶。不久后,林某发现这些药品质量有问题,急忙销毁,并向警方投案,这些药品后被鉴定为假药。日前,平潭县检察院酌情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建议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林某负责其所在乡村的公共医疗卫生工作,今年1月,他听说一种“舒筋壮骨胶囊”对治疗腰腿痛有很好的疗效,抱着尝试的心态联系卖家通过网购的形式买了100瓶。

虽然该药包装简陋,但看到说明书上有注明“国药准字号”的标志,林某便放心将药品分给其家人和亲戚服用。同村的两名妇女听别人说林医生的“舒筋壮骨胶囊”疗效好,向其买了数瓶。

由于药品反响不错,林某又网购了一批,但这次他发现胶囊有破损、粘结、变质的迹象,他赶紧将药品销毁,并向警方投案。后经鉴定,这种牌子的“舒筋壮骨胶囊”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检验标准,属于假药。

该案的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为假药;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鉴于林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且有自首情节,平潭县检察院日前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建议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林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