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违规为146名上海车主在闽清上牌 被法院判刑
2015-08-06 10:22:0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8月6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看到上海和闽清两地机动车上牌的巨大价差,陈某某和宣某某自以为找到了商机,违规为146名上海车主在闽清报牌。日前,闽清县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宣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1年间,闽清人陈某某了解到在上海给车辆报牌需要5万至6万元,与在闽清报牌仅需100余元的价格相比,存在巨大的差价。他认为有利可图,就前往上海了解报牌的具体情况,并在上海的一车行内认识了从事报牌业务的宣某某。双方经商量后达成合作的意向,由宣某某提供上海籍车主的报牌车源,陈某某负责为这些车辆在闽清报牌。 2011年6月至7月期间,陈某某为宣某某提供的周某某等上海户籍的146名车主违规办理了闽清县的暂住证,同时利用这些违规办理的暂住证为这146名上海户籍车主在闽清县公安局车管所办理了机动车登记上牌手续,并取得了机动车行驶证和牌照。 闽清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宣某某破坏国家机关社会管理秩序,买卖国家机关证件146本,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陈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陈某某、宣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相关阅读:
- [ 08-06]违规大楼背后各方博弈:政府认定造假 法院不撤证
- [ 08-05]莆田秀屿区11家工厂存在违规现象被责令停产
- [ 08-05]开展打击小区违规装修专项整治
- [ 08-04]福建严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证问题 堵住潜逃漏洞
- [ 08-04]闽严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证问题 堵住潜逃漏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