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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全款买家具迟迟未到 商家赔付违约金1890元

2015-07-31 08:02:14 陈铁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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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余娇)福清市民李先生两个月前全款订购一套家具,预定到货时间过了一周了,还没见家具影子。李先生向福清市场监管局投诉,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李先生1890元违约金。

6月初,李先生在福清成圣家具店订购了几组家具,包括一套饭桌、一套沙发、一张1.8米的床、两个床头柜等,并全额支付了7万元的货款。按照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交货期为7月17日,交货期限最多延期3天。若出现违约行为,商家每日按相应家具价格的3%赔付给消费者。

7月中旬,李先生接到商家打来的电话,称沙发组合因厂家方面的原因,不能如期到货,要延期到7月21日,李先生同意了。然而到了约定的交货日,商家依旧未能按时交货。由于担心再被延期,急着搬新家的李先生找到商家,要求商家尽快交货,并对自己进行补偿。商家表示问题出在厂家方面,只愿意赔偿500元。李先生认为这套沙发组合总价8999元,按延期7天计算,违约金应该是1800元左右,商家只赔偿500元,明显是推脱责任,遂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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