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执法检查组来榕

2015-07-31 07:28:56 李白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7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27日~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执法检查组来闽深入福州、南平、平潭等地,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和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高翔等参加检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力平陪同在榕检查。

张平充分肯定了我省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强化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要着力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化水平,认真梳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专项法律的关系,强化政府、企业等各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加强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健全诉求受理机制,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发挥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消费维权中的作用,积极做好消费引导、商品服务监督、消费纠纷调解、维权舆论宣传等工作。同时,希望各有关方面积极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在榕期间,执法检查组深入中国移动福建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国药商场、玖玖丰田汽车4S店实地检查,了解电信、食品药品、汽车等企业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情况,并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市领导周振华、陈奇、严可仕陪同在榕的执法检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