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福州所有医院室内禁烟 违者最高罚500元
2015-07-29 08:5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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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已打出无烟医院的标语 东南网7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燕燕 实习生 江茜文/图)从8月1日起,在福州各家医院,将进行室内控烟,尤其是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将全院禁烟。市民一旦违反控烟法规,将被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情节轻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若医疗机构存在不执行等违规行为,可能被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全国陆续有16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的控烟法规,目前,全国性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将于10月在福州举办,借此契机,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8月1日实施。 福州多措施助医院控烟 昨日下午,福州市卫计委召开了《条例》启动部署会,省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各县区卫计局及卫生监督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福州市卫计委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控烟监督工作,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8月1日至14日,他们将对市直管的卫生计生机构开展控烟专项监督检查。 其中,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等为孕妇、儿童提供专门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全院禁烟。其他的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办公区域、食堂、电梯、楼道、等候厅、厕所等室内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只有在户外才可设吸烟点。 此外,各家医院必须在出入口、大厅、手术室等公开场合,设置禁烟警示语,不得张贴、悬挂、放置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还得配备控烟劝导员,对烟民予以劝导、制止,并在公开场合公布举报热线等。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还应当设立戒烟门诊,为烟民提供戒烟咨询、指导和治疗。 为了确保《条例》实施,最近市卫计委已在鼓楼、仓山、晋安等10个户外广告栏,张贴宣传画,在全市310多座户外阅报栏LED屏幕上,每天播放350次控烟宣传标语。在五一广场青运会倒计时牌和五一广场新闻图片画廊的LED彩屏上,连续一个月播放控烟宣传图片和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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