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4岁童被狗咬伤无处索赔 肇事狗找不到狗主人没着落

2015-07-26 08:18:54 吴康乐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肇事狗找不到

狗主人也没着落

沈女士的店位于长乐金峰镇华阳中学对面,昨日,记者在沈女士店里看到,孩子右脚上的抓痕还没有完全康复。沈女士告诉记者,儿子被狗咬伤后一直不舒服,高烧也刚刚退。

沈女士描述,咬人的狗大概五六斤重,是只小狗。让她气愤的是,她明明看到是对面的店主牵走了狗,可是对方又不肯承认自己是狗主人。她到对面店里找,没有发现那只狗。后来她报警,警察也没在现场找到咬伤人的狗。

根据沈女士的指引,记者也在对面店内找到了那位店主。对方告诉记者,他知道沈女士的儿子被狗咬伤,可是那只狗真的不是他养的,他没有责任赔偿医疗费用。“附近野狗很多,我是会喂养,但我不是狗主人。”

孩子被狗咬伤,却出现无人负责的问题,给小孩打狂犬疫苗需要一定费用,而小孩的病情也让她担心。沈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被流浪狗咬索赔遇难题

昨日,记者联系了金峰镇派出所民警,警方表示没有找到狗主人无法立案。警方将出面协调,尽量处理好此事。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坤称,由于沈女士小孩的伤情不太严重。若出现伤残的情况,警方完全可以以刑事案件立案,此事件中,若沈女士第一时间报警,能够给警方提供有力线索。由于事后报警,导致狗主人无法确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

若咬伤人的狗是流浪狗,受害人如何索赔?陈律师表示,由于流浪狗无法确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受害人便失去索赔对象,只能自行承担责任;若是他人偶尔喂养的流浪狗,法律上也难以界定其为所有人或管理人,那也失去其作为赔偿主体的前提;如果流浪狗是在封闭式的小区内咬伤他人,小区物业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因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的安全问题有提醒或者保护的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