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建筑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015-07-23 09:04:1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7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各县(市)区今年至少建成1个符合标准的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以后每年各选择2~4个社区建成符合标准的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意见提出,示范社区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其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相关阅读:
- [ 04-23]莆田荔城区后黄社区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 [ 04-16]莆田荔城后黄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 [ 01-22]福清龙山街道瑞云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 01-22]福清龙山街道瑞云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 01-13]福建省29个社区入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