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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美林湾小区一栋联排别墅 改成15套单身公寓

2015-07-23 08:50:14 张志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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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收益丰厚,催生“二房东”行业

昨日,海都热线95060接到众多读者报料称,榕城很多小区都存在群租房现象。

记者调查了解到,福州的群租房背后,实际上已形成一个利益链条,利益链条的核心就是所谓的“二房东”。记者从一名从事“二房东”的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由于该行业风险较小,回报相对丰厚,因此在福州从事该行业的人很多。据介绍,目前福州外来人口众多,租房需求比较旺盛,如果是整套房屋出租,高昂的房租让很多低收入的务工者无法承受,因此给“二房东”创造了机会。他们按照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租用毛坯房,并投入少则几万,多则十余万元的资金进行分割简单装修,并分租。而分租后的总租金,一般高于原租金一倍左右,“二房东”都会和原房东签订不低于5年的合约,基本上2年就能收回装修投入,有3年时间赚钱。

记者走访了解到,福州的群租房,大多是将单元房分隔成多间,如此一来,除平时人员进出喧哗扰民外,人员身份也复杂。此外,房内安装数个电表,电线乱拉,各式电器很多,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群租房的管理,其实已有明确法规

对于群租房问题,记者随即咨询福州市城管委,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室内的违规隔间属于装饰装修的违法,主管部门为房管局,城管一般只负责外立面违法建设的执法。

记者调查了解到,对于群租房的管理,并不是无法可依,在不同阶段,都有相对应的法规进行管理。

在群租房的建设阶段,《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的文件,对违规装修处理有明确意见:“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应加强巡查,发现擅自改变承重结构、使用功能或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在群租房的出租阶段,住建部2011年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明令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违者最高罚3万元。

为何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却没有部门对此进行执法?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张步振告诉记者,就群租房的管理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除了装修阶段由建设部门管理外,对于房屋中介经营群租房的,主要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已经发文要求房屋中介不得进行群租房业务,违者将被处罚。违反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的,则由区房管部门管理。

张步振说,由于管理部门有好几个,管理内容又有所交错,因此可能存在“大家管,都管不好”的情况。他透露,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群租房的具体管理权责,但具体消息则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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