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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司法局琯头司法所原所长滥用职权受贿获刑

2015-07-20 15:17:54 涂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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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涂明 通讯员 郑锋 林彦君)连江县司法局琯头司法所原所长林某因滥用职权、受贿,近日,被连江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连江县法院查明,林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连江县琯头镇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按规定对在矫人员进行矫正监管,不认真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矫正工作管理混乱,致使2名在矫人员因违法行为,应当建议收监而未及时发现与建议;5名在矫人员处于脱管状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林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达754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该院认为,林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受贿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可减轻处罚。最终,林某被判处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对其违法所得754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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