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连江县司法局琯头司法所原所长滥用职权受贿获刑

2015-07-20 15:17:54 涂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涂明 通讯员 郑锋 林彦君)连江县司法局琯头司法所原所长林某因滥用职权、受贿,近日,被连江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连江县法院查明,林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连江县琯头镇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按规定对在矫人员进行矫正监管,不认真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矫正工作管理混乱,致使2名在矫人员因违法行为,应当建议收监而未及时发现与建议;5名在矫人员处于脱管状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林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达754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该院认为,林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受贿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可减轻处罚。最终,林某被判处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对其违法所得754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