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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警严查电动车"打伞" 一男骑手不交罚款被扣车

2015-07-15 07:14:4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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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拒交罚款,电动车被暂扣

东快讯(记者陈雪芳通讯员榕警仓交综文/图)夏日炎炎,福州不少电动车主为了防晒,在车上加装遮阳伞,却不知道这样不但违反交规,还增加了行车隐患。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仓山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浦上大道金洲南路口设卡,严查“打伞”电动车。

东南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昨日下午4时许,一辆顶着红色遮阳伞的电动车由金洲南路东往西方向驶进路口。骑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车上载着一些工具和一个大包。交警随即上前拦下该车。记者看到,这种遮阳伞由一把大伞和一个倒Y字形金属支架组成。大伞长约1.5米,宽约1米,金属支架用螺丝固定在电动车车头上。

交警告知该男子,加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必须现场拆除并接受罚款50元的处罚。这名男子称,他知道加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也愿意现场将伞拆除上缴,但拒不缴纳罚款。最后,交警依法暂扣了这辆电动车。

之后,又有一名男子骑着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驶进路口。在行驶中,由于风较大,加上周边行人和车辆较多,其车上的遮阳伞被附近的电动车碰到险些翻倒。被执勤交警拦下后,该男子承认,加装遮阳伞确实危险,他以后再也不用了。这名男子随后被依法缴纳罚款50元。

据现场执勤交警介绍,因电动车车身小,稳定性差,加装遮阳伞直接影响车身稳定性,如遭遇风雨天气或者大风,容易连车带伞被刮翻。同时,遮阳伞也会影响后车骑手的视线,容易危及旁边的非机动车和刺伤行人。

警方介绍,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禁止擅自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而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已登记的技术数据,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

在昨日下午的行动中,交警共查获6把遮阳伞。仓山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今年5月1日以来,共查获这样的遮阳伞553把。据福州交警介绍,近期,他们将在市区主要路段路口安排警力,加大对“打伞”电动车的劝导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也请市民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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