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海关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制度 节约办事时间
2015-07-14 07:56:19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7月14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夏巧鸿)日前,福清海关行政受理窗口揭牌仪式举行,标志着福清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正式推行。这是福州海关首个设立“一个窗口”的隶属海关。 据了解,全国海关现有12项行政审批事项,福清海关涉及6项,包括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以往这6项行政审批分散在各个业务点,申请人需要同时跟海关多个部门打交道。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制度后,申请人只需要向海关行政审批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就可以了。福清海关通关科科长林峰告诉记者,申请材料的后台流转和办理均由海关内部自行承担。从申请人“自己跑”到海关“内部转”的转变,大大节约了办事时间,真正实现了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同时,福清海关还对外发布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依据、条件、单证、流程进行公示指引,对办理时限实行承诺,打造一口对外、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构建实时公开、全程透明的阳光审批。 |
相关阅读:
- [ 07-10]福清海关行政审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
- [ 01-21]福清海关大宗散货进口总量达713.84万吨 创新高
- [ 09-29]全省口岸通关便利化测评福清海关位列第二
- [ 08-15]福清海关:深化通关改革 打造“便民窗口”
- [ 08-12]福清海关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