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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设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企业研发资金抵所得税

2015-07-13 07:34:51 吴晖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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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安排1500万元

设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福州市每年安排1500万元,设立福州市区域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每年实施50项福州市区域科技重大专项,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投入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对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并获得项目经费支持的,分别按国家级和省级给予50%和30%的配套资助,或按下达项目部门的要求给予经费配套,最高可达50万元。

据任义文介绍,福州市对科技进步奖项目和人员的奖励力度也不断在加大,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为10万元、6万元和2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给予10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对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

扶持民营互联网

创业孵化基地

任义文告诉记者,福州市近日正积极制订《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州市每年将扶持一批重点孵化项目,采取资金补助方式,根据省级引导资金扶持情况给予配套补助。

对于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市科技局按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10%后补助,年补助最高3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50万元。

支持发展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对吸纳创业主体超过20户以上的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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