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设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企业研发资金抵所得税

2015-07-13 07:34:51 吴晖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7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吴晖)企业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企业所得税可减免;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最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带动作用,每年安排1500万元,设立福州市区域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才有竞争力。福州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昨日,福州市科技局局长任义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企业研发资金可抵所得税

为鼓励、引导福州市企业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企业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十二五”期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任义文介绍说:“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福州市下发了实施纲要的配套通知,让企业乐于、敢于投入研发资金。”

研发机构通过国家级认定

可获百万奖励

为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对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等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新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围绕福州市重点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通过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