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营业税“5改2” 1738件交易减免4401.23万
2015-07-10 16:59:4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7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记者昨日获悉,3月31日起,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5年调整为2年。据市地税局统计,新政执行3个月来,全市共受理符合“5改2”条件的个人转让住房业务1738件,减免营业税4401.23万元。 |
相关阅读:
- [ 07-07]厦门二手房成交量上周创今年来新高 集美位居榜首
- [ 07-07]女子花252万元买二手房 疑是“凶宅”退房遭拒绝
- [ 07-06]二手房税费优惠新政将取消? 中介为卖房撒谎!
- [ 07-06]中介为卖房编造谎言:二手房税费优惠新政将取消
- [ 07-01]厦门今日实行二手房房源信息编码 可杜绝虚假信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