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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被狼狗咬伤右手 狼狗主人找到拒绝接受赔偿

2015-07-09 08:16:40 曾会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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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咬伤人后,黑衣男子将其塞入后备厢里,随后驾车逃离(林先生供图)

东南网7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会文)

关注理由 7月5日,福州仓山齐安路的国艺花鸟市场内,商户林先生被一条狼狗咬伤右手,牵狗的黑衣男子曾答应带林先生去打疫苗,随后却携狼狗驾车逃离(详见:福州一男子牵狼狗进国艺花鸟市场一商户被咬伤)。

昨日,海都记者通过黑衣男子所驾车辆,找到了男子的表哥张鑫伟。张鑫伟承认,是表弟张某养的狼狗咬伤了林先生,但张某不愿出面接受采访。得知林先生索赔5500元,张鑫伟一口拒绝,并以“林先生要价太高”为由,拒绝再协商赔偿,让林先生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多少就赔多少”。

牵狗者表哥:表弟担心被打 才开车走人

昨日,海都记者再次找到闽A7399D的车主陈先生。陈先生说,他把车放在长乐一家名为“榕升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的车行出租。记者随后联系到车行负责人陈女士。她透露,6月27日,长乐人张鑫伟将闽A7399D租走;7月7日,张鑫伟的表弟张某还车。陈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张鑫伟的联系电话。

记者拨通张鑫伟的电话后,他承认,是表弟张某养的狼狗咬伤了林先生。张鑫伟说,表弟今年21岁,视那条狼狗如命,爱护有加。

张鑫伟表示,张某不愿出面接受采访,让他转告记者,是林先生逗了狼狗,狗才咬人,“那么多人不咬,为什么只咬他呢?”张鑫伟还转述张某的话说,事发后,张某要带林先生去医院打针,但林先生不肯去,还一直打电话,张某担心林先生找人打他,才一气之下开车走人。

被咬者伤口还在痛 狂犬疫苗要打5针

昨日,被狼狗咬伤的林先生到医院打了第二针狂犬疫苗。他说,目前一处较大的伤口还痛。林先生说,他愿意与狗主人协商赔偿,并列了5项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合计5500元。

林先生说,第一针狂犬疫苗240元左右,第二针狂犬疫苗270元,一共要打5针,之后还要抽血化验,因此索赔医疗费1500元、营养费1500元。他被咬伤后,店铺停业两天,因此索赔误工费1000元、交通费500元。此外,狼狗咬人后,狗主人驾车逃离,他的精神受到损害,因此索赔精神损失费1000元。

狼狗主人拒绝协商 称“法院判多少就赔多少”

记者就林先生的索赔要求告知张鑫伟后,张鑫伟一口拒绝,理由是“林先生要价太高”。张鑫伟说,他不愿再插手此事,“你们去找我表弟吧”。但他拒绝提供表弟张某的联系电话。

“他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多少就赔多少。”张鑫伟说,林先生要价太高,他们拒绝再与其协商,只能“通过法律解决”。

对于狗主人及其表哥的态度,林先生表示很心寒。他说,狼狗将他咬伤后,狗主人就“玩失踪”,好不容易找到狗主人,对方还是没有赔偿的诚意。他感叹,“狗咬人容易,但被咬的人要一个结果,却如此之难!”

律师呼吁:警方介入调解 依法处罚狗主人

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佘雷说,根据相关法规,狗咬伤他人,狗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以此案为例,受害人林先生的经济损失涉及很多方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此外,狗主人逃避赔偿,给受害人造成二次精神伤害,林先生可索赔精神损失费。佘雷律师说,因狗主人没有看护好宠物狗,导致宠物狗咬伤他人,存在治安违法行为,受害人报警后,警方应依法对狗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调解赔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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