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涵大桥将开建 建成后江阴港开车10分钟到涵江
2015-07-07 08:16:3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7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夏薇 谢星星) 记者昨日获悉,江涵大桥开始进行环评公示。江涵大桥连接兴化湾的江阴港和涵江港,建成后,两港间的车程将缩短至5公里左右,而根据《2015年福州市交通运输工作报告》,江涵大桥力争今年内开建。 昨日,在市交通委官方网站,江涵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从公示内容可知,江涵大桥工程起点拟设置在江阴港区西部化工码头与化工物流园区之间的港区路,跨越西港与萩芦溪的出海口和涵江作业区的港前路,终于涵江作业区的规划路,路线全长约5.11公里。全线拟采用路基宽度38.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建设。 据了解,江阴港和涵江港同处兴化湾,地理位置非常接近,海上的直线距离只有四五公里,而目前两地的陆路交通主要为当地的疏港公路、沈海高速和福厦公路。江涵大桥建成后,开车通过仅10分钟左右。 |
相关阅读:
- [ 07-07]江涵大桥或年内开建 将实现江阴、涵江两港直连
- [ 03-24]江涵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 力争年内动建
- [ 03-12]江涵大桥今年内动建 跨海连接江阴至莆田涵江两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