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专为中学物理课本挑错 出版社借鉴意见
2015-07-02 10:18:5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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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课本挑错的莫老师 福州新闻网7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朱丹华/文 张旭阳/摄)莫遵通今天68岁,退休前在家乡福清担任初中物理教师。他说,为撰写这篇5000余字的论文,他前后历时35年,而论文中揭示的问题是早在54年前,即他读初二的时候就发现的。他认为,初中《物理》教科书中涉及的一些定义存在纰漏,书中的一些句子也存在语病。 “这可是会误人子弟的大事!”为此,多年来他费尽心血写了这篇论文,但始终未发表。 论文阐述了这些观点:(1)语法不当。莫遵通说,有初中物理课本对牛顿第一定律的叙述为:“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时候,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他认为,“一切……或……”的句式搭配存在语病,“一切”只能跟“和”搭配。(2)概念不全。莫遵通说,初中物理课本上记载,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物体受力则运动,不受力则静止。”这个说法不全面。因为当物体受的力不够大时,物体的运动状态或形状也不会完全发生改变。此外,除了受力发生运动,动能和势能作用也能使物体运动,比如,“立定跳远”依靠人蹬地时的弹性势能作用而运动。因此,莫遵通将相关定义改为“物体变化或运动的原因是能量的做功”。(3)概念扩大化。莫遵通说,初中物理课本上记载,牛顿第三定律为:“当两个物体互相作用时,彼此施加于对方的力,其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实际上,作用力可能大于、等于或小于反作用力。(4)定性有误。莫遵通说,初中物理课本上写明:“惯性是一切物体所固有的一种属性”。莫遵通认为,“惯性”是物体的一种瞬时状态,并非物体的性质。 榕城近来烈日炎炎,最高气温超37℃。莫遵通老人从福光南路家中来到福州晚报,又走路又搭公交,花费了一个多小时,他晒得满脸发红,两鬓淌着汗。不过,为让论文得到认可而劳碌,他已经习以为常了。莫遵通说,论文今年1月6日完稿后,他先后向国内多家物理期刊投稿,但都以失败告终。上周一,他还专程上北京找了人民教育出版社,该社物理室和语文室的老师答应研究上述“一切……或……”的问题。 莫遵通1947年出生,1966年从福清一中高中毕业,时逢文革,只好回家种了12年田,其间娶妻生子。他没有放弃读书梦,恢复高考后,他于1978年考取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大专班,主修物理专业。之后,他先后在福清洪宽中学和柏仙中学担任初中物理教师,直至退休。 记者搜索得知,2004年、2005年和2008年先后有媒体报道过莫遵通“挑出了各版本物理教材的数十处毛病”。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人员表示,在修订物理课本时,他们已经借鉴过莫遵通的意见,对其中一处差错进行了修改。2008年那次,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科教编辑部副教授邵海秀还为此专程赴榕,随后“承认教材用词不准确,但没有科学性错误”。此外,网络上也有人对“惯性是物体的性质”提出过与莫遵通相同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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