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到江河水库游泳! 去年福州21名学生死于溺水
2015-07-02 07:59:1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望龙台公园: 没带游泳圈江中戏水 昨日下午5时50分许,望龙台公园,有很多戏水的市民。尽管“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随处可见,但架起的围栏没能挡住市民亲水的脚步。年轻夫妻们带着孩子在水里玩耍,或是父亲教孩子游泳,或者全家人打水仗。 家住台江下杭路的王先生,带着4岁的儿子在玩水。对于公园里竖着的警示牌,王先生没太当回事:“我们就在浅水区,应该没什么危险,再说大家都在这里游泳。” 记者观察发现,来这里游泳的大多是未成年人,而他们身边并没有大人陪伴。在水中嬉戏时,这些孩子也没有带上游泳圈。 八一水库: 不听劝阻游向深水区 昨日下午5点,记者来到森林公园附近的八一水库。水库岸边显眼位置都设置了“水库危险,禁止游泳、捕鱼、钓鱼”警示牌。一名男子在岸边脱下衣物,将救生圈用绳子套在身上后就下水游了起来。 “那里水深,不要过去!”眼见男子游离岸边约30米,水库保安及时赶到并对他发出警告。保安说,他们每天都在劝导市民不要下水,所以最近来游泳的人少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江里、水库游泳的,很多都是刚刚放暑假的孩子,有的孩子认为在游泳馆里“不够刺激”,选择到江边游泳,有的甚至都不穿救生衣。 |
相关阅读:
- [ 07-02][投诉]永泰文体大楼游泳馆的水太脏 望整治
- [ 07-01]户外游泳致人溺亡事故屡发 众多警示牌形同虚设
- [ 06-30]游泳不热身小心患上"游泳肩" 一口气补全运动量不可取
- [ 06-30]江西一高中男生来厦游玩 下水库游泳不幸溺亡
- [ 06-30]全社会都要绷紧野外游泳的“安全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