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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祥香槟风范恶犬连续伤人 警方行政警告遛狗者

2015-07-01 10:06:30 汤先增 涂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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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汤先增 涂明)福州正祥香槟风范小区,一只大狗在4天内先后扑向两名幼儿,一次咬伤幼儿的保姆,一次抓伤一名幼儿臀部。令人诧异的是,恶犬连续伤人,狗主人却未对伤者道歉,也没受到任何处罚,相关部门对恶犬是否患狂犬病一无所知。

在海都报的持续报道和福州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正祥香槟风范小区恶狗连续伤人事件终于有了处理结果。警方对遛狗者陈某予以行政警告处罚,未对其进行罚款。据了解,这是福州公开发布的对因疏于管理导致狗咬人的首次行政处罚。

伤者不满赔偿 可上法院起诉

仓山公安分局在传给海都报的书面材料中称,6月18日上午10时许,正祥香槟风范小区居民陈某在该小区内遛狗时,其狗将小区一业主雇请的保姆吴某的右腿咬伤。事发后,双方自行和解,由陈某一次性赔付吴某医药费900元。6月21日下午5时许,陈某在该小区遛狗时,这条狗冲向居民张某的孩子,并将孩子的右边臀部抓伤。在民警调查期间,陈某让母亲李新民与张某协商,表示先期赔付400元钱。当事双方就犬只伤人事件达成谅解意向,并签字确认后,民警离开现场。后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较大分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警方给出的处理结果是:陈某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未达成调解协议,建新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陈某予以行政警告处罚,并告知被侵害人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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