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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下新村10幢危房今起撤离居民 近日进入签约期

2015-07-01 08:00:23 张秀冰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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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下新村10幢危房整体拆除 居民撤离将予以安置

洋下新村10幢危房整体拆除 居民撤离将予以安置

  洋下新村12号楼居民已撤离。

福州新闻网7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柯竞/文廖云岚/摄)墙体现裂缝,房屋倾斜,地基下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晋安区洋下新村10幢房屋终于要拆了。昨日,记者从晋安区获悉,这10幢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已无修缮价值,须整体拆除。经多方协调,即日起启动居民撤离工作。

据悉,洋下新村5、6、11、12、13、14、15、16、24、25号等10幢房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其中6幢为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直管公房,4幢为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电网中心调度所、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所、福州市燃料公司、福日公司等5家单位的公房(部分已房改),都是预制板结构房。经过三四十年风雨侵袭,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已无法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

“2003年这10幢房屋被鉴定为C级危房,今年6月被鉴定为D级危房,根据规定须拆除,居民也要立即撤离。”据晋安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对这些危房采取一系列解危措施,并发放临时过渡补贴费,引导住户搬离危房。目前,已有部分住户搬离在外过渡。同时,有关部门参照周边地段评估价,对不同性质房屋的住户采取货币安置或实物安置。

该小区涉及的6幢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直管公房,符合买断条件的住户可以买断公房产权进行补偿安置;不符合买断条件的,将由政府提供过渡房或公共租赁房(必须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进行安置,让租户继续承租。

对4幢企业公房,已房改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进行补偿安置;未房改的住户,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房源予以安置,并限期做好撤离工作,或由企业与职工协商产权归属后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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