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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16所民办小学有招生资格 读公办校需“三证”

2015-06-30 07:25:15 林铭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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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今天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的最后一天,如果“三证”不齐全,不具备在榕公立校入学的资格,家长可将孩子送回原籍就学,或者选择民办小学入学。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五区具备招生资格的16所小学名单。

16所民办小学为:福州阳光国际学校(马尾区卧龙山337号);福州左海学校(仓山区洪山桥上店60号);福州市鼓楼区模范小学(鼓楼区能补天巷32号);私立福州市鼓楼区黎明实验小学(鼓楼区黎明街12号);福州市西湖国际学校(鼓楼区梦山北路90号);福州市三山学校(洪山桥原厝30号);仓山区博奥学校(仓山区盖山镇盖山投资区高旺路13号);华南实验小学(仓山区首山路146号);福州市仓山区博林小学(仓山区盖山镇天水村);仓山区榕星学校(仓山区螺洲镇吴厝村88号);仓山区汇文小学(仓山区建新镇凤高村);晋安区站北外口小学(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668号);晋安区春晖外口小学(晋安区水头路18号);晋安区长河路小学(晋安区前横路127号);晋安区红光苑小学(鼓山镇红光路118号);晋安区坂中外口小学(晋安区新店镇万寿路路口)。

根据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想在福州入读公办学校,必须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若“三证”材料不符合要求,可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或回原籍入学,待“三证”条件齐全后再向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因此,家长可以根据暂住地所在选择这些民办学校就近入学,同时要注意这些学校的招生条件。此外,通过初审的家长,可于7月16日至18日前往报名点了解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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