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一伙人常出没在夜场附近 假装好心人专窃醉酒者

2015-06-23 08:56:43 程仁山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6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怡)5日上午,住在六一路某小区的小肖向水部派出所报案称,钱包内3000元现金被盗。

原来,当天2时许,小肖跟朋友在家附近一酒吧喝得烂醉后,独自走路回家。醉醺醺的他东倒西歪地快走到小区门口时,隐隐约约感到有人扶住了自己。

此后小肖就没了记忆,直到早上醒来,看到钱包被扔在地上,包内3000元钱不见了。这情况得到了小区保安的证实,他说,凌晨看到一男子扶小肖进了楼,说是送他回来的朋友,没多久就走了。民警判断,小肖的钱可能被这个“好心人”顺走了。

10日1时许,酒喝多了的小伟乘坐出租车回到古田路自家小区门口前,下车后坐在地上睡着了。等3时左右醒来时,发现身上的钱包、手机等物都已不翼而飞,损失万余元。

民警提示,入夏以来,有一伙人专门游荡在酒吧、酒店、大排档等附近,看到喝醉的人,就假装好心人上前帮忙,伺机盗窃。

案例点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