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勘察"神秘巨轮" 船东代理人:等保险介入
2015-06-16 08:28: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央视报道“海上捡巨轮”新闻(央视截屏图) 东南网6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关注理由 外号“奥弟”的连江黄岐镇赤沃村渔民和同伴们,5月25日在海上捡回一艘大货船,拖回了家乡渔港。船东代理人在海都报报道中一眼认出自家驳船,主动联系海都报索取当地渔民的联系方式。海都连续报道被国内外多家媒体转发。昨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媒体在向海都记者了解情况后,介入报道。 目前,海事部门已介入此事。但船东仍未与海事部门联系,仍在等待保险公司的调查程序。 巨轮报道上央视 6月11日,海都报作为首家媒体,全国独家报道了“福建渔民海上‘捡回’神秘巨轮”。报道引发各界关注,凤凰网、腾讯网等十多家新媒体都第一时间转发该新闻,成为读者和网友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纷纷猜测该船来历。6月12日,自称船东代理人的男子刘先生主动联系海都记者称,他从海都记者拍摄的图片中,一眼就认出了船东的船。 随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成都商报等多家媒体的记者联系海都记者,了解情况。昨日中午,央视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并机播出的《新闻30分》栏目,报道《福建连江:渔民海上“捡”回“无主”巨轮》;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以《迷路的巨轮福建连江:渔民海上“捡”回“无主”巨轮》为题,花了3分30秒时间播报了该新闻,新闻中采访连江当地渔民,主持人用了一分钟介绍事件后续情况,并引用许多海都报报道。 相关新闻: |
相关阅读:
- [ 06-08]“东方之星”翻沉事件:上海海事部门加大搜寻力度
- [ 06-02]漳州今年或迎5-7个台风 海事部门提前部署防抗
- [ 06-02]长江下游海事部门紧急协查“东方之星”沉轮游客身份
- [ 06-02]南京开往重庆客轮长江湖北段倾覆 海事部门全力救援
- [ 05-26]闽江主汛期暴雨连降 海事部门提醒船舶注意天气变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