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8月起施行 绿地停车最高罚千元

2015-06-16 07:31:10 李晖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同题新闻:

《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8月1日起施行

 三环内建设项目绿化率不少于三成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之前修正的《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控规绿地应有人均标准

该条例规定,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居住组团人均不低于0.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公园绿地。

各类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园林绿化规划留足绿化用地,其绿地率按比例确定。其中,建设项目(除道路、工业项目外)位于三环路以内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位于三环路以外城区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马尾区及各县(市)建设项目(除道路、工业项目外)位于旧城区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位于新建区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下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工业项目为百分之十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公园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其陆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园林苗圃、花圃的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

园林绿化应种植一定比例市树市花

条例要求,园林绿化工程应当种植一定比例的榕树和茉莉花,提高市树、市花的覆盖率。而公园绿地的植物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公园内配置的游览、休憩、服务性、经营性等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五。

居住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植物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工业集中区与居住区之间应当建设宽度不小于三十米的绿化隔离带;绿化隔离带的植物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园林绿化应当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植物群落多样性和乡土植物的应用,培育、引进和应用适应本地自然环境的植物品种,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

此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居住小区、商住楼等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该项目的显著位置永久公示绿地平面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