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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8月起施行 绿地停车最高罚千元

2015-06-16 07:31:10 李晖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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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李晖)《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届时,在园林绿地上停车等行为最高可罚1000元。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为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部分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时虽建有绿地,但一旦验收交付或楼盘售罄就随意占用小区内公共绿地,或将公共绿地改作他用。

《条例》就此规定,居住小区、商住楼等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该项目的显著位置永久公示绿地平面图。

园林绿化被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条例》为此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9种禁止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具体包括:在园林绿地上停放车辆;在园林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饲养家畜家禽、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在园林绿地内堆放物料;在树木根部封砌、封固地面;向园林绿地和树木倾倒生活垃圾、污水等废弃物;偷盗、损坏树木花草;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在树冠下或者草坪、花坛上用火;其他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

同时,《条例》对上述9种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条款,如在园林绿地上停车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园林绿地上设置营业摊点、种植蔬菜等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园林局负责人昨日在会上表示,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严格依法行政,实现福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新的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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