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被坑 工资从每小时40元“缩水”到8元
2015-06-15 07:38:3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6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大学生兼职打工面临“陷阱”不少,被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劳动监察部门昨日提醒,大学生做兼职上岗前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如遇用人单位恶意欠薪,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诉。 学生举报: 培训机构承诺待遇“缩水” 小张是福建农林大学的学生,为了增加社会经验及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一个月前,他和同学利用课余时间,应聘到西二环的一家培训机构做兼职家教。上岗之前,培训机构承诺的工资待遇是每小时40元。当时,小张和同学都没有和培训机构签订合同。 “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同学都十分认真地完成培训机构交给的各项工作。”小张致电福州晚报热线968800介绍,待他和同学与这家培训机构结算工资待遇时,该机构的人员“变脸”了,说工资待遇是每小时8元。 之后,经福州晚报记者与该培训机构协调,小张昨日来电表示,该机构已经按照当初的承诺支付了他和同学2500元工资。 |
相关阅读:
- [ 06-15]百名大学生志愿造林半世纪 建林海为北京挡风沙
- [ 06-13]闽南师大学生自编自导普法情景剧走进长泰中小学
- [ 06-12]杭州一大学生异想天开 用打印机制作假钞
- [ 06-12]闽南师大在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福建省总决赛中获二等奖
- [ 06-12]骗子冒充客服谎称解除绑定 骗走一大学生3000多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