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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市民钱在ATM机丢了 追讨遭遇“踢皮球”

2015-06-13 07:56:34 郑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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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靓) 到ATM机存钱,没想到钱没存进去,被后一位储户“顺走”。昨日,福州市民陈先生拨打95060报料。陈先生认为,银行应当帮他找回这笔钱,提供拿走钱的男子个人信息。但银行表示,不能向个人提供其他客户信息,并建议陈先生报警。警方却称,陈先生的情况无法立案,建议他到法院起诉,可是:不知拿钱人是谁,如何告?绕了一圈,这个问题好像无法解开的结。

经过协调,昨日傍晚,银行方面表示,他们已经联系上拿走钱的男子,其同意还钱。

存款后未到账原来是被“顺走”

日前,陈先生在福州古田路一家银行网点ATM机上,以无卡无折的方式,往账户上存入3200元。陈先生的银行卡和手机绑定,每次交易后都有短信提示,可这次却迟迟没有收到提醒。

陈先生带着疑惑向银行了解情况,银行的工作人员调出了他存款当天的监控录像,在陈先生离开ATM机后不久,另一位男子前来,从放钞口内取出了一叠钱,然后又在另一台ATM机取钱。

该行的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检查了这台ATM机,确认机器正常运作,没有故障,“问题就出在,陈先生取完破损钞就走了。”客户取走破损钞票后,必须点击ATM机上的“确认”键,才完成存钱操作。否则,数秒后,此前放入存钞口的钱会吐出来。

银行拒提供资料派出所不立案

“既然拿走钱的男子,也是同家银行的客户,那银行肯定能查到该储户的个人信息。”陈先生说,操作不当是他的责任,可钱丢在银行里,银行理应帮忙找回这笔钱。

陈先生向银行要该男子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但银行未答应,建议他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该行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有为任何一位客户隐私保密的义务,他们不能向外透露客户的相关信息,只有警方、法院、检察院才能调取客户资料。

之后,陈先生到水部派出所报警,可是,警方没有立案。据该派出所的民警介绍,因为陈先生没有正确操作,钱是遗忘在了ATM机里,被人“顺手牵羊”。因此,拿走陈先生钱的人,属于涉嫌非法侵占,并不构成盗窃,无法立案。警方表示,陈先生遭遇的情况,属于涉嫌非法侵占,是自诉类案件,陈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

焦点一:没有对方信息,上法院要告谁

针对此事,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说,陈先生是可以通过法院来维权。陈先生起诉前,必须掌握拿钱人的相关信息,法院才能受理。虽然,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可以对银行监控视频调取进行证据保全,但必须以立案为前提。因此,受害人只能通过公安机关和银行获取该男子的个人信息。

“可派出所不立案,银行没有接警单又不能给资料,这可怎么办?”陈先生说,明明已经知道钱在哪儿,却不能拿回,他感到自己像是银行、派出所和法院间踢来踢去的“皮球”。

焦点二:钱在ATM机丢了,银行要协助追回吗

采访中,不少市民质疑,储户和银行是契约关系,钱落在银行里,银行是否也有责任,银行是否有义务协助储户追回?王律师认为,银行的ATM机没有恶意吞款,而是如数“吐”出了存款,原则上银行并没有过失,目前尚没有法规要求银行必须承担起追回存款的义务。

经过协调,该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不能提供客户资料,但他们已经联系上了捡走钱的客户,该客户也已答应会尽快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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