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两男子在香港买“枪”到长乐机场被查

2015-06-13 07:43:0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男子买仿真枪犯走私武器罪获刑

两男子在香港买“枪”到长乐机场被查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两名男子在香港买了六支仿真枪支,经长乐机场入境时被安检人员截获。近日,福州市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4年6月6日12时30分许,长乐机场安检人员在巡视卫生间时,发现厕所内放着两个背包。安检人员在包内发现六支仿真枪具、一个金属弹匣及一包BB弹,随后立即报警。不久,机场公安将一名涉案男子带走,另一名男子趁机逃脱。

经查,两名涉案男子分别姓邢和姓许,都是80后男子,大学文化,军事爱好者,均从事与航空相关工作。

据邢某供述,当天他和许某从福州飞往香港,许某和他在一家店铺购买了这些仿真枪和配件,当晚乘坐飞机从香港回来。一下飞机,两人觉得有点害怕,便将背包放在厕所,出门透气。当安检人员询问背包主人是谁时,邢某承认了。“我觉得这些枪弹好玩,就买下了。”邢某说,没想到安检人员报警了。6月7日凌晨2点,先前逃脱的许某则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相关情况。

经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六支仿真枪均鉴定为枪支。

福州市中院认为,邢某、许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六支枪支入境,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武器罪。邢某、许某具有自首情节,邢某具有立功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两人购买仿真枪不以牟利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且无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