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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房子渗水只得低价出租 房主向楼上邻居索赔

2015-06-12 10:42:54 陈鸿星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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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解决相邻权纠纷要多换位思考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捷解释说: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侵害相邻权直接引发相邻纠纷,其侵权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房屋相邻用户的直接侵权;二是房屋建设规划、环保等行政许可部门因不当的规划许可产生的间接侵权。

如何判定邻里之间构成侵权?

首先,判定妨害是否存在。在不少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中,都有关于诸如建筑物间距、户外设施的安装、住宅光照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在处理有关通风、采光、日照等相邻关系案件时,是否符合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标准,成为判定妨害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对比历史与现状。

其次,邻里之间是否已经尽到容忍义务。相邻关系的不动产权利人在利用不动产过程中,相互给对方造成一些影响是难免的,因此权利人之间存在一种容忍义务。如造成的影响在容忍义务的范围内,则不构成侵权。是否尽到容忍义务可从场合、次序、个体等各因素分析。

陈律师特别提醒市民:调解是解决此类纠纷最好的方法,因为诉讼易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伤和气。当事人可以请所属居委会、街道、人民调解员、物业公司等参与调解。如果实在调解不成,最后再寻求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解决此类纠纷的根本,还是在于双方当事人的自律。双方可以尝试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搞好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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