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鳌峰小区停车位不足 业主毁绿建停车场
2015-06-11 10:52: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若凡 石美祥)昨日,市民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台江区鳌峰小区有部分业主私自将绿化带铲平铺上水泥,物业对此置之不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鳌峰小区,一进门就看到道路中央的绿化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新旧不一的水泥地。记者发现,这些水泥地的周边都用铁链或细绳进行围挡,有的用来晾衣,有的搭上凉棚,有的甚至安装上地锁,成了私人车位。 据小区一家服装店老板介绍,小区车位不够是导致业主圈占绿地的主要原因。 小区物业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这些水泥地都是趁着物业下班后连夜偷浇的,他们也不知道是哪户业主所为。“我们去年就已经把情况汇报给社区和街道城管,他们也派人来看过,但是并没有恢复绿地。” 记者随后联系了鳌峰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毁绿行为属于区园林局管辖范围。“我们街道物管站已经联合社区和小区物业处对小区内所有抢建的停车位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挨户上门动员居民进行自行整改。”鉴于目前小区内停车位严重不足,他建议小区热心业主出面组织成立业委会,共同商讨小区内部改造问题,进行长效管理。 台江区园林局绿化科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上周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已派人到现场查看。“因为没有发现正在毁绿的行为,我们取证存在一定难度,而且我们也没有执法权。”该负责人称,接下来他们会将情况汇报给区市容局,共同商讨可行的解决办法。 |
相关阅读:
- [ 05-07]丞相坊小区停车费公示70收170 物业:代收场地费
- [ 04-30]蓝田开发区阳光美地小区停车费不按购房合同收?
- [ 04-29]福州小区停车费依法可不交?专家:要收费且合法
- [ 04-29]小区停车费依法可不交? 法律人士:系曲解法规
- [ 04-02]物业要公告小区停车状况 闲置空地可辟为停车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