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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贩毒案4分钟判决 台江法院刑事速裁再出新招

2015-06-11 09:25:01 钱嘉宜 程仁山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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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钱嘉宜 程仁山 通讯员 李洁淼榕法媛)昨日,台江区人民法院采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宣判了4起刑事案件,整个过程仅耗时16分钟,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自2014年9月成为全国18个速裁试点之一、我市唯一速裁试点以来,该院已采用速裁程序审理80余起刑事案件,而此次审理引入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我省尚属首例,从律师介入到法院宣判仅用时35分钟。

从法援律师介入

到宣判仅35分钟

昨日上午9点10分,台江区人民法院,4名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在开庭前提出刑事速裁法律帮助申请。随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台江区人民法院联络点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柯继贤,来到一号法庭指导4名被告人填写《福州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帮助申请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告知被告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等,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名被告人均希望尽快判决,一致申请适用刑事速裁法律程序。9时30分,台江法院以刑事速裁程序开庭审理。

“对公诉机关指控你贩卖毒品,有没有异议?”开庭后,法官向被告人张某发问。“没有异议。”张某回答。“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你有没有异议?”“没有异议。”今年4月3日,张某因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1.52克被抓获,由于到案后自愿认罪,对起诉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庭审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直接进入最后陈述。

从开庭到判决,整个过程只用了4分钟。法官一次性审理了4起贩毒案件,其间并未离席,一口气宣判完毕,并送达判决书,耗时仅16分钟。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个月到8个月的刑期。9点45分宣判结束。从法援律师介入到判决,仅用时3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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