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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水库大坝被指有小裂缝 未验收就蓄水运营一年多

2015-06-11 07:09:0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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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库在建方实名举报运营方:负不起这样的安全责任 福清市水利局:若断定存在“现实危险”,就强制断电

日前,记者拍到乌江水库大坝内蓄满了水

□东快记者陈钦祥文/图

“福清镜洋镇乌江水库大坝还未经水利部门竣工验收,竟已蓄水经营一年多了!”近日,作为承建该水库的在建方负责人林先生,实名举报水库方面的违规行为。

为何会出现在建方举报投资运营方呢?林先生坦言,“未验收通过的水库仍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发生溃堤等事故,作为在建方负不起这样的安全责任。”

对此,福清市水利局向东南快报记者证实了此事,并称他们已现场执法多次,责令对方低水位蓄水,但无果。目前,他们已向福清市政府打报告,若断定其确实存在“现实危险”,就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

在建方水库未验收就运营屡被举报水位不降反升

乌江水库大坝位于福清市镜洋镇一处偏僻山头,近日,东南快报记者看到,大坝内蓄满了水,水位已临近坝面上的导流孔。

“目前水位至少超过30米。”福州三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告诉记者,乌江水库大坝是小(一)型水库,大坝设计总高度为48米,最高蓄水位为36米。

“2008年,公司承建了这工程,前后大约建了5年,工程已基本上竣工,不过还未进行验收。”林先生介绍,去年初,他发现在水库的坝底和坝面有一些小裂缝,于是就要求业主单位(即福清乌江供水有限公司)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谁料,业主单位竟只对其简单处理后,就开始蓄水进行运营。为此,去年9月份开始,他就先后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但收效甚微。

林先生称,水库大坝未经验收就蓄水运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其下游是闽侯南通镇,有五六万的人口,要是大坝出现溃坝等意外情况,自己作为工程在建方,根本负不起这样的安全责任。”

昨日,林先生还向东南快报记者出示了一份《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尽快处理福清乌江水库大坝安全隐患的函》,上面要求需对乌江水库大坝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建议福清市水利局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这半年来,虽然福州、福清两级政府多次下令整改,但水库蓄水位却不降反升。”林先生说。

运营方前业主单位和下游用户签了供水合同得履约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乌江水库大坝竣工后,需由福州市水利局对其进行竣工验收。

“该水库是从前业主单位手中转过来的,但因为存在一些纠纷,导致水库验收工作迟迟无法完成。”业主单位福清乌江供水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表示,水库的质量并没有问题,目前他们也正准备有关手续材料,验收工作也正在积极进行中。

至于为何仍高水位蓄水问题,这位人员称这是因雨水自然蓄水导致,目前已开始放水,“此前水库就一直保持在低水位运营,水位也仅超出死水位几米。”

至于为何未验收就开始给下游用户供水,他说,这是因为前业主单位和下游的用户签了有关供水合同,因此他只能继续履行合同。

有关人士也指出,事实上,目前存在的矛盾在于,由于水压的关系,原本供应镜洋镇用水的宏路水厂如今已停止供水,而眼下镜洋镇的不少学校、居民等用水都来自该水库,“如果乌江水库不供应,全镇的用水恐会受到影响。”

福清市水利局已向福清市政府打报告请求处理

前日,福清市水利局翁副局长也向东南快报记者证实了此事。他说,此前,水利部门多次到现场执法,要求对方应空库。

“6月3日,他们再次到水库进行执法,发现蓄水位约在31米左右,距离导流孔约5米,高出死水位有30米。”同时,翁副局长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第三方“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中的结论为:水库基本具备蓄水条件,可以蓄水,但是必须抓紧处理存在问题。

记者注意到,报告中提到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渗流安全隐患,建议对大坝进一步防渗加固处理”等8大方面。

翁副局长表示,针对此事,目前水利局已向福清市政府打报告,请求断定其是否存在有关规定中提到的“现实危险”,如果确定存在,他们将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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