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黄金首饰报价低于250元 消费者需小心购买
2015-06-09 09:32:3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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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自律将制止乱报价 为改变这种现状,省宝玉石协会正牵头组织全省会员金店签订采购团公约,抱团采购黄金首饰。 省宝玉石协会会长王乃珠说,协会公布的行业平均成本,无法让众人皆知,因此协会希望商家遵纪守法并相互监督。福建珠宝业将通过抱团选择优良黄金首饰厂商,共同制止部分金店故意低价引诱顾客而扰乱市场的行为发生,“这将是福建珠宝业最严厉的自律措施”。 据介绍,采购团由黄金首饰厂家和零售金店组成,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预计有近10家福州黄金首饰厂家将参加采购团,另外全省有2000多家零售金店和专柜,多数零售店也希望加入。根据我省制定的《黄金首饰采购团公约》,提出与黄金采购团有合约的黄金首饰厂商,产品定向批发给黄金采购团的成员金店,如违反此款规定,采购团与厂商的协议自动解除。采购团成员金店私自向未签约厂商采购黄金首饰产品,或有故意低价倾销引诱顾客而扰乱市场的行为出现,签约厂商将停止向其供货。 福州瑞麒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忠将说,此举将实现双赢,供货厂家加入采购团,将拥有千家零售金店客户。而对于零售金店而言,他们平时向大型批发商采购,未必能拿到货,加入采购团降低了采购门槛。 另外,业界关注的是,目前批发市场上一些小批发商希望“大小通吃”,做批发兼营零售。但批发商零售不需要缴纳5%的消费税,兼营零售不仅涉嫌偷漏税,而且导致零售金店无法生存。为此,公约要求,签约的首饰厂商不得在同一场所批零兼营。 会否形成价格联盟? 不难看到,“不得故意低价”和“不得批零兼营”是公约的两大看点,这是否会涉嫌价格联盟? 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说,是否涉嫌价格联盟或垄断,关键看商家是否签订统一价格的条款。 记者看到,公约条款未约定具体零售价格,只是约定“珠宝店的黄金首饰零售价,不得低于公示的成本价”。 省宝玉石协会表示,《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提到了商品成本价的问题,规定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将低于成本销售、搭售以及商业诋毁行为等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协会公布的行业平均成本是我省金店销售黄金首饰的必须成本。 来自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全省测算出来的黄金行业平均成本是16.88元,这是珠宝店税费、人员工资、资金占用、店租等成本,分摊到黄金首饰的成本,这还是金店销售金饰的必须成本。而且每克16.88元的成本,并不算高,以连江试点执行的成本公示制度来看,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购物环境良好的Ⅰ类金店,黄金首饰成本是23.68元/克;规模较小,购物环境一般的Ⅱ类金店是18.68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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