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交了8千8就上电视?传媒公司冒用电视台名义收费

2015-06-07 08:41:50 何珍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家长要求退钱 传媒公司不肯露面

记者到位于金山的金太阳培训学校,只见学校大门紧闭。透过学校窗户可以看到,墙壁上还挂着福州电视台《逗逗童话剧场》的牌子。在这里,记者正好碰到另外一位孩子的家长,她反映自己也碰到同样的问题。

这名家长说,孩子被停课后她就去投诉,但这家传媒公司发来了微信,说要起诉家长。

家长在现场联系了这家传媒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里厦门海豚智星传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停课是因为家长没交剩余的费用,没有拍摄是因为孩子的培训达不到要求。

家长要求工作人员告知公司地址,但工作人员只说会发一个短信给家长。家长们等待了近1个小时,传媒公司始终没有告知公司地址,电话也不再接听。

就在这时,一名家长接到自称是福州电视台栏目总监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说他是福州电视台《逗逗童话剧场》制作人谢总监。

谢总监说家长没有继续交第二季度的钱,所以停课。另外没安排拍摄,也是因为接受培训的孩子没有达到要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