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张笑雪)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州市将在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注册登记的黄标车,今年底前全部淘汰公务黄标车。
年底前全部淘汰
公务黄标车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福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近期,福州市淘汰黄标车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淘汰公务类黄标车,具体目标为:2015年7月底前,淘汰2006年前注册登记的市级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柴油黄标车105部,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柴油黄标车97部,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柴油黄标车8部;2015年底全部淘汰市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
第二阶段是淘汰营运柴油黄标车,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共5823部,其中:营运柴油黄标车5764部,营运汽油黄标车59部。12月底前淘汰2006年注册的营运柴油黄标车2425部。
第三阶段是淘汰非营运黄标车,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12月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非营运柴油黄标车5711部。
本月起禁止黄标车转入
或市内过户
《方案》规定,从本月1日起,福州市禁止福州市以外的营运黄标车转入福州市办理营运手续。同日起,福州市还停止了福州籍黄标车在本市内办理过户转移登记,防止黄标车向农村转移。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存在逾期未年检、未注销车辆,且无特殊情况(车辆事故、涉案或进入司法程序等),暂缓办理新车注册及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直至完成车辆年检、注销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
从本月1日起,福州市将把所有黄标车的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提高到每半年检测1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将建无绿标车限行区
电子执法系统
为了加强对黄标车和冒黑烟机动车执法检查,福州市将每天派出5组人员在无绿标车限行区域的主要入口加强道路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拦查柴油黄标车和老旧车等容易冒黑烟的车辆,检查排气污染情况,一旦发现尾气超标排放立即予以处罚。
福州还将在重要节点路口加强对货运柴油车辆的监督检查。每周至少组织3次对夜间进城的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抽查,并将在五四路与北环中路交叉口、铜盘路与二环路交叉口、浦上大道与尤溪洲大桥交叉口、福湾路与二环路交叉口、则徐大道与二环路交叉口、江滨中大道—连江中路、远洋路与连江中路交叉口、化工路与连江北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设置路检点。
福州将建立无绿标车限行区电子执法系统,将为控制高排放车辆污染提供统一的监督管理平台。根据部署,在今年8月底前,福州市将完成10个主干道入口的建设,12月底前完成无绿标车限行区电子执法系统建设,覆盖二环路20个主要入口。今后,电子执法将逐步扩大到所有无绿标车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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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黄标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 本月起停办过户
福州新闻网6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已获市政府研究同意。根据方案,福州市将在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注册登记的黄标车。
年底前全部淘汰公务黄标车
近期,福州市淘汰黄标车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淘汰公务类黄标车,具体目标为:今年7月底前,淘汰2006年前注册登记的市级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柴油黄标车105部,到年底全部淘汰市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
第二阶段是淘汰营运柴油黄标车,具体目标是:今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5823部,12月底前淘汰2006年注册的营运柴油黄标车2425部。
第三阶段是淘汰非营运黄标车,具体目标是:今年12月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非营运柴油黄标车5711部。
市区部分重点路段设路检点
加强对黄标车和冒黑烟机动车执法检查,是严查黄标车的一项主要工作。为此,福州市将每天派出5组人员在无绿标车限行区域的主要入口加强道路监督抽查,重点拦查柴油黄标车和老旧车等容易冒黑烟的车辆,检查排气污染情况,一旦发现尾气超标排放立即予以处罚。
福州市将在重要节点路口加强对货运柴油车辆的监督检查。每周至少组织3次对夜间进城的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抽查,并将在五四路与北环中路交叉口、铜盘路与二环路交叉口、浦上大道与尤溪洲大桥交叉口、福湾路与二环路交叉口、则徐大道与二环路交叉口、江滨中大道—连江中路、远洋路与连江中路交叉口、化工路与连江北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设置路检点。
建立无绿标车限行区电子执法系统。今年8月底前福州市将完成10个主干道入口建设,12月底前完成无绿标车限行区电子执法系统建设,覆盖二环路20个主要入口。今后,电子执法逐步扩大到所有无绿标车限行区域。
本月起停止黄标车转入或市内过户
围绕运营、登记管理等,福州市还制定了新的措施,即从本月1日起,福州市禁止福州市以外的营运黄标车转入福州市办理营运手续。同日起,福州市还停止福州籍黄标车在本市内办理过户转移登记,防止黄标车向农村转移。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存在逾期未年检、未注销车辆,且无特殊情况(车辆事故、涉案或进入司法程序等),暂缓办理新车注册及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直至完成车辆年检、注销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从本月1日起,福州市对所有黄标车的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提高到每半年检测1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部署,福州市将对出租车、公交车、教练车进行重点检查,每年集中检查2次,及时淘汰营运黄标车。
从今年起,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营运黄标车,福州市将不再予以办理营运资质,并根据有关限行规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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