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可办30项个人房屋登记业务
2015-06-02 07:31:4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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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新闻: 市民服务中心房屋登记窗口入驻 办30项个人业务 福州新闻网6月2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綦芬)市房屋登记中心个人房屋登记业务5月4日起入驻位于高桥路的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福屿路的房地产综合大楼三楼办证大厅仍保留一定数量的对私窗口,同城通办、一站办结,市民可就近选择办事窗口。入驻近一个月以来,市民服务中心房屋登记窗口运行情况如何?记者昨天采访了市房屋登记中心有关人士。 房屋登记窗口 可办30项个人业务 市房屋登记中心在市民服务中心4楼设置了24个房屋登记窗口,还设置了3台房产档案信息自助查询机,群众可持二代身份证自助查询本人名下现有房产情况,历史及现有房产记录,还可通过输入产权证号查询该房产是否抵押、冻结。 与房屋登记业务相关的税收优惠查询证明开具、物业维修资金缴交、房屋交易税收申报与缴纳等配套服务,也入驻市民服务中心4楼。 市民服务中心房屋登记窗口可办理30项个人房屋登记业务,包括个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办证,个人二手房转让、赠与、继承、互换、保留登记、权利人(个人)名称变更、房屋变更、更正登记,房屋抵押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登记,补换证登记,档案查询等。 入驻一个月以来,市民服务中心房屋登记窗口受理的一手房、二手房办证业务,已占市房屋登记中心一手房和二手房办证业务总量的2/3。 市民服务中心房屋登记窗口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开放服务,上班时间为:夏令时9:00~12:00、13:00~17:00,冬令时9:00~12:00、14:00~17:30。 3类业务要去本部办理 市民需注意的是,3类业务必须到房地产综合大楼本部受理:市政府“两权证”例会或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历史遗留项目房屋产权登记;依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房产的产权登记。 此外,由于房地产档案原始资料均保存在市房地产档案馆,除了用于税收优惠、公积金提取、办理土地证调档等3类档案查询业务外的房地产档案信息查询及调档业务,均须到房地产综合大楼一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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