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诉称遭民卫医院违规引产 病历和报告都不见
2015-05-29 15:48: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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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一:从“陌生人”到“曾接诊”院方说法为何前后不一? 前日上午,张宁在记者的陪同下前往民卫医院时,张宁口中的陈医生,将她当成了陌生人;下午,卫计部门介入调查,陈医生又说,当日是首次见到张宁;当晚,该院法人代表黄维赶到报社,又称“陈医生曾接诊过患者”。而自始至终,院方、医生都不承认曾为张宁引产。 前后说法为何不一?院方未曾作出更多解释。 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浩提出,根据《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规定,经上级卫计部门批准,并向药监部门通报,医院才能做引产手术。而怀孕14周以上的引产手术,孕妇必须住院,术前还要出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吴浩说,张宁怀孕四个月,引产条件严格,若民卫医院为其引产,则涉嫌违法、违规。 正因此,部分读者和网友推测,医生明知为张宁引产违规,但为赚钱而接单手术,遭投诉后担心被处罚,否认曾接诊张宁,正是想撇清医院与张宁之间的医患关系,继而掩盖违规引产一事;此后,见无法掩盖全部事实,遂退而求其次,承认曾接诊,但仍不承认引产。 追问二:署名的病历、孕检报告为何都不见了? 张宁的病历等就诊、入院资料,是民卫医院是否为张宁引产的关键。但找了两天,这份病历还是没有确切的消息。 张宁说,26日下午,民卫医院妇产科的危主任和陈医生让她出院时,未给她病历和出院小结等资料,还收走了她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的孕检报告。病历若未被毁弃,应该还在医院里。 黄维则说,张宁曾用假名“林玉”就诊,医院曾接诊的“林玉”有多个,所以一时未找到张宁的病历。昨日上午,晋安区卫计局法监科人士也称,已让院方自行寻找患者病历,但还未找出。 张宁质疑:“难道医院都让患者用‘林玉’这个假名看病吗?难道所有‘林玉’都在24日引产吗?”张宁的丈夫也提出,“市一医院的孕检报告上,有我妻子的真名。民卫医院收走后,为何也找不到?” 吴浩律师提出,依规,医院实施怀孕14周以上的引产,孕妇须住院,院方须提供完整的发票、清单、疾病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材料;其中,住院病历还包括入院记录、出院小结以及各化验单检查结果的复印件。医生引导患者用假名登记,是违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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