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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迁期 福州“学区房”转户口需6个月后

2015-05-29 08:09:19 袁丽群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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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邱也栩)为让孩子上个好小学,福州石先生近日准备将户口迁入父母在鼓楼区欧冶池银行大院的一套房子名下,但去办理过户时被告知,房屋已进入征迁期,这期间将冻结所有的房产交易手续。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确实有规定,自拆迁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6个月,暂停办理产权和使用权转让、变更、户口迁入、分户等手续。

“还未收到房屋征收的具体细则或签订相关协议,部门怎么能这么早冻结房子交易。”石先生告诉记者,他父母名下在鼓楼区欧冶池银行大院有套房。这套房子划片钱塘小学,他就想将父母名下的房子转到自己名下。

“22日第一次去办理时,对方提醒先办首改房的相关手续,再办产权变更,会更合算些。”石先生抱怨,办理完首改房的相关手续后,昨日再次来到鼓楼区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时,工作人员告知,收到最新文件,该片区的房子交易已被冻结。

石先生质疑,该片区的房子暂未进入实质性的征迁阶段,这么早就冻结房子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登录鼓楼区政府网站查询到,4月16日鼓楼区政府已公示了关于欧冶池至城隍庙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告知书。

一位在房管部门工作多年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由拆迁主管部门公布拟拆迁的范围,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工商登记、建房审批、产权和使用权转让、变更、户口迁入、分户等手续。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嫁等确需入户或迁出的除外。

该人士说,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为自拆迁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6个月。因此,像石先生这种情况的,属于通知拆迁后才去办理转户口的,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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