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记者随警夜查渣土车 一晚23辆大型货车遭罚

2015-05-27 10:09:13 陈恭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酒驾遭罚 罚款五千拘留15天

闽ADD808的司机最引人注目。当晚9点30分左右,该车在路口附近被拦下,司机身穿短袖短裤,脚上穿着一双拖鞋,打开车门后一身酒气,似乎打算趁机溜走,但立即被警觉的民警拦住。

经酒精测试,司机余某体内酒精浓度达3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记者昨日从仓山交警大队了解到,根据驾驶营运货车的余某的违法情况,警方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公布首批7条重点管控道路

昨日,福州市交警介绍,交警将继续强化路面管控,把规范渣土车文明交通行为列入常态化管理,将地铁施工、建筑工地集中的二环路、化工路、福马路、福峡路、浦上大道、秀峰路、华林路列为首批重点管控道路,加强夜间警力的覆盖,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模式,严厉打击渣土车闯禁行、闯红灯、超速、超载、逆向行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涉牌涉证、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加装改装、未按规定安装尾部和侧面防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渣土车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加大重点时段检查与动态巡查的力度,实施多方位管控,严处渣土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