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妈妈抱走孩子已消失3天 长乐一家人急疯了
2015-05-21 07:21:2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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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找到照片上的男孩子,奖励10万元。”前天深夜,微博名为“darinyen”的博主,发了这样一则消息,照片上有个差不多两岁的小男孩,乖巧可爱。一时间转发众多。 原微博是这样的:“帮帮忙在福州有看见这照片里的孩子,请联系这个电话18505915645…10万感谢费,求你们扩散一下,抱走他的是一个越南女人!” 东南快报记者昨天拨通了微博上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自称姓潘,是孩子的叔叔。他说孩子是5月18日早晨丢的,名字叫张心杰,今年一岁十一个月,是被亲妈抱走的,亲妈是越南人。 潘先生说,他在长乐市区开饭馆,孩子的爸爸也就是他的表哥,还有孩子的妈妈也就是他的表嫂都在他店里上班。孩子的妈妈三年前从越南嫁到罗源县,也就是他表哥家。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表哥一家人一直在长乐他家的店里打工。 孩子的妈妈经常叨念着,要回越南老家看一看,想家了。但是潘先生他们觉得,孩子还太小,希望大一点一家人一起去越南。大约在六七个月以前,表嫂带着孩子也消失过一次,那次他们从几公里以外,表嫂的表姐家找了回来。 潘先生的越南表嫂,会说部分普通话,自从那次落跑未遂以后,表嫂一直很安分。5月18日早晨,表嫂跟他们说,想抱着孩子出去逛一逛,没想到一逛就没回来,他们也冲去把表嫂的表姐家翻了个底朝天,丝毫没有表嫂和孩子的踪影,全家人都很着急。 为什么发微博在福州寻找?潘先生说,表嫂不会太多的普通话,也没什么钱,估计走不远。因为是孩子的亲妈抱走的,报了警说无法立案,小记也无从核实。潘先生说表嫂黑黑瘦瘦的,颧骨很高,一看就是越南人的长相。 下午时分,潘先生给小记发来了照片,说:“希望侄儿早点找到,全家人都急疯了。”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江椿平说:母亲也是孩子的监护人,其带走小孩自行抚养,并不属于拐卖儿童类的刑事案件,而是家庭、亲权纠纷的民事案件,以协商调解和民事诉讼为救济方式。在没有明显犯罪事实发生的线索的条件下,警方是可不予立案。 东快记者孔丽/文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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