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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原司法局长兼职做翻译被控贪污 一审被判11年二审改判无罪

2015-05-19 06:53:5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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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耀女儿:父亲兴奋了大半天

昨日下午3点,东南快报记者打通了黄花的电话。黄花表示,从上午11点30分当庭释放到下午3点,父亲一直处于兴奋之中。

身为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黄花说,虽然她是一个法律人士,应该冷静处事,但此刻她还是非常激动,非常感谢福州市中级法院、福建省高院、记者以及所有关心此案的人。目前他们一家仍在亲戚家,父亲身体和精神状态都不错,兴奋了大半天,需要进行休息,不方便说太多。

“这是一个好的结果。”此案代理律师朱明勇说,这个结果在他的预料之中。

“二审接手时,我就认定这是个无罪的案子。”朱明勇说,这个案子事实清楚,不是犯罪事实,是一种劳务法律关系事实,跟罪与非罪沾不上边。当初,福清市检察院起诉黄政耀贪污公款,案件涉及的不是公款,而是翻译的劳务费,且与职务无关。“如果说有贪污的话,更多的也是公证处贪污。”

朱明勇表示,上世纪80年代初,福清一带出国的人很多,需要做公证。最早是请福清市二中的老师帮忙翻译,后来老师出国了,当事人通过公证处找到黄政耀。黄政耀当时是司法局局长,怕影响不好,就让公证处先把活接下来,他利用晚上或者周末进行翻译。

“黄政耀每份收费只收20元,属于半义务性的,大部分费用还交给公证处。”朱明勇说,翻译费属于劳务所得,是翻译者的合法收入,根本算不上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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