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交警加大车辆违停处罚力度 4月至今拖车258辆
2015-05-13 08:0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在鼓屏路,不少小车违停在人行道上 在温泉支路一家火锅店门前有空车位,一辆闽AVC912小车却将车停在人行道的盲道上;在东大路中国农业银行门前,也还有4个空车位,闽A1326G小车却违停路边;闽ADU019小车逆行停在金汤路单向道上,旁边就是地下车库。交警对上述3辆小车进行锁车处理。 “有些车主为省下停车费,就冒险违停。”交警提醒,停车费才10元多,违停被锁车,却要面临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可谓得不偿失,广大车主不要有侥幸心理。 胆儿肥:禁停牌下压反光柱?拖! 上午10点半,记者随警在鼓西路巡查,在旧米仓新村小区正门口看到,一辆闽AFX809银色小车,竟停在一面禁停标志牌下,还将警方为防违停所设的反光柱压扁。 现场围观市民林先生说,“这司机‘胆太肥’了,敢停禁停牌下面。”随后,交警对该车进行拖车处理,海都记者注意到,该车车底的地上,也写着禁停提醒。 据交警介绍,对于堵住道路、严重影响人车通行等违停情节严重的机动车,交警会予以拖车处理。为严查违停,鼓楼交警已加大查处力度,每天上午8点到晚上10点均有民警在路面上执勤,在一些重点路段设置隔离栏,限制车辆违停在路边。该方式效果显著,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交警介绍,近期在强化禁停路段常态化管理的同时,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小区周边夜间停车不便等问题,交警部门也做了人性化管理。经认真梳理,对夜间(22:00—次日7:00)不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非禁停路段,允许小区居民临时停车,以解决部分小区停车泊位不足导致的夜间停车不便问题。 |
相关阅读:
- [ 05-13]福州鼓楼区交警变身"移动探头" 违停被拍罚150记3分
- [ 05-04]大车夜间违停成路边“杀手” 视线不佳酿多起车祸
- [ 04-29]柯文哲拟用监视器取缔违停 法界批要回"戒严时代"吗
- [ 04-19]民警夜查福州万宝商圈出租车违停 14名司机被罚
- [ 04-16]600米人行道违停百辆小车 鼓楼警方采取三种方式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