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2015-05-01 07:45:18 本地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财政还将年度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产学研工业重点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项目,对规上工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已签订合作合同或协议,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或基本完成中试,申报项目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的50%以上,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的重点产学研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的奖励不重复享受。

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

在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方面,《意见》规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年新增省内配套采购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3%给予奖励;省外中标及新增配套采购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制造业企业向咨询设计、工程施工、设备租赁、仓储物流、交易市场等生产服务型经营转变,对年服务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意见》鼓励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坂)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成功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奖励,并自动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研究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福州市符合条件的初创期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支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