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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2015-05-01 07:16:53 齐榕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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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群体子女这样入学

据了解,军人子女、在福州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但因两类特殊情况而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分别为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台、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台商子女有定点学校

据了解,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有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户籍证、暂住证等)。在入学时,可由监护人向福州市或县(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福州市或县(市)台办审核后,由福州市或县(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或县(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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