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男子租车做抵押 以高息为诱饵借款后失联
2015-04-29 07:17:2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魏阳妍 把车行租来的车,拿去抵押以10%的月息为诱饵借款,最后索性失联。近日,福清一名25岁男子小郑,因涉嫌诈骗罪被福清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调查发现,福州市区及福清一些车行都有过类似遭遇,车子有的被抵押,甚至被租客变卖。仅去年以来,福清警方已破获此类案件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追回豪车8部,为车主挽回经济损失310余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些租车骗局多与当地民间借贷有关,市民们需擦亮眼睛。 一男子租车抵押给他人借款后失联 小郑前两年在福州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其间,他将汽车抵押给校友陈忠(化名)及陈忠表哥王旭(化名)借钱,刚开始信誉都还不错。 后来,小郑说手头紧,叫王旭再帮忙介绍些朋友,也以这种方式借点钱周转下。 去年3月份,王旭就介绍了朋友张晓彬(化名)给小郑认识。 “没过几天,小郑就说他将车行的一辆丰田锐志小车抵押给张晓彬,然后借款6万元应急,月息是10%。”王旭称,当时考虑到6万元也不多,而且利息比较高,就答应了。不过,由于当时张晓彬只能拿出3万元,“我和表弟陈忠就拿了3万元,凑了6万元借出去”王旭称。 去年5月,小郑再次声称将车行的一辆奥迪车和宝马车抵押,并同样以月息10%向张晓彬借了10万元。 “过了几个月,有车主找上门,将车子开回去了。”直到这时,张晓彬等人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小郑抵押的车实际上是从外面租来的,但此时,小郑突然失联了。 随后,几名受害者向福清警方报案。今年2月份,小郑被警方抓获。 |
相关阅读:
- [ 04-27]号称与福清核电公司做生意 男子骗走朋友1600万
- [ 04-25]接连陷入“投资”“借款”圈套 福清一男子被骗1600多万元
- [ 04-21]福清男子沉迷于购买彩票 侵占30多万货款获刑7年
- [ 03-31]擅自破坏约800㎡林地 福清一男子非法采矿被查
- [ 03-07]福清男子在俄罗斯绑架福清富商 索要赎金150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