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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开发商欲请走物业 律师:开发商没这权力

2015-04-28 07:51:45 莫思予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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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4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昨日上午11时许,几名穿着花哨的青年来到位于五四北路的奥体都市花园小区,再次要求物业撤离小区。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堪其扰,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物业】

屡遭不明身份人员威胁

“这些人是开发商为了赶走我们而找来的。”奥体都市花园小区物业一名曾姓经理告诉记者,每天都有人来小区晃悠,时不时就到物业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口头威胁。“今天还要保洁员交出门禁卡,不让保洁员来上班。”物业工作人员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威胁人身安全,严重干扰了物业的正常工作。

物业与开发商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矛盾?曾经理解释,就小区物业的去留问题,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无法达成一致。

据介绍,2009年5月8日,福州益安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进驻奥体都市花园小区,并与开发商福州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两年合同到期后,由于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来交接,就默认由益安物业继续提供服务。

近期,小区开发商发函提出让益安物业离开,物业方面并不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虽然期满,但物业公司还在提供服务,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并决定解聘后,我们才能正式移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当年物业工作没有移交彻底,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分别承担着小区不同的物业管理。例如,小区门禁工作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没有门禁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开发商赶走物业的目的在于霸占物业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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