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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滨江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续 承租公司现身

2015-04-28 07:28:46 陈兆荣刘媛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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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记者陈兆荣刘媛

昨日,福州台江区海润滨江花园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的一事引起市民关注(详见:会所被占用 海润滨江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与业主僵持对峙的承租公司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昨日现身,称“自己是第三方,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对此事件,福州市台江区委、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但是,开发商却一直未现身。

双方冲突再起

4月26日20时许,海润滨江花园A区1号楼会所前,聚集了业主和头戴黄色安全帽的壮汉共千余名。

“二三十名小区老人,想把麻将桌椅搬到会所前的走廊上,却被会所内的保安拒绝,保安还从二楼砸下凳子等物品,几名老人受了伤。”海润滨江花园业委会主要负责人林先生介绍。

看到老人受了伤,业主们便用铁锤等工具,撞开了会所大门。保安用高压水枪喷射阻止业主,一名年轻业主头部受了伤。

“台江区委领导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大约21时30分,人群慢慢疏散。”业主张先生说。

承租公司现身

“我们是第三方,权益应当受保护”

昨日上午,与福州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下20年租赁合约的承租公司——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身。

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夏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他已经准备好整件事情的相关材料,准备去公安局报案。

“不管产权是归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我们是第三方,我们的权益是受保护的。”夏先生说,“但从4月13日开始,业主强行攻占、侵占、破坏A区1号楼会所,也就是我们的办公场所。”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入驻,跟开发商签了20年租赁合约。夏先生介绍,当时签合同时,开发商有提供拥有这个场所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租赁权的相关证明。

夏先生认为,业主如果对产权有异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去找开发商解决,走司法程序。“在法律没有确认所有权归属之前,请业主不要用这种暴力的行为来破坏我司合法权益。”

对业主被高压水枪喷伤一事,夏先生说是有的,“但业主们用铁锤和脚手架攻击玻璃,防弹玻璃都被击碎了,昨晚更是聚集了上千人,从四面围攻会所,造成守夜的一名保安受伤,耳朵裂4毫米,医院已经有鉴定。”

而对于带着黄色安全帽的壮汉是何身份,夏先生解释:“这些全部是我们的员工。”

台江区委、区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将积极协商此事

鳌峰街道负责综合治理的黄书记表示,自4月21日起,海润滨江小区业主与永隆公司摩擦不断,多次发生冲突。台江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区领导连日来带领区有关部门常驻海润滨江社区,协调海润地产、永隆公司、海润滨江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

26日上午11时许,部分业主不满永隆公司占据会所,再次用铁条撞击玻璃门,被在场值守的公安干警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召集小区业委会代表、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及永隆公司负责人等进行协商。但小区业委会代表和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仍互不退让,也不愿提起诉讼。”黄书记说。

26日下午,台江区委领导召集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将积极与福州市规划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以尽快化解矛盾。

与此同时,东南快报记者积极联系奔波走访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承租公司、鳌峰街道等各方,可均被告知无开发商联系方式,开发商迟迟未现身。

律师说法

小区公共设施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认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江椿平表示,小区业委会有管理公共收益的职责。业委会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与承租方的合同,恢复其作为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功能;或者由业委会代表,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在扣除必要的经营管理费用后,按市场行情,返还相应的租金收益。

江律师介绍,事件中小区的开发商与承租公司,都存在相应过错。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没有进行相应的审查核实工作;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建议居民应该通过业委会,走法律途径,最终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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