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会文) 闽清依伯因耳朵被鞭炮炸伤,到闽清六都医院治疗,后被其他医院诊断为耳聋。依伯状告六都医院没有根据他的实际伤情治疗导致他耳聋。此外,依伯质疑六都医院涂改他的病历,要求修改。遭拒后依伯到医院闹事,被行拘。 一年后查出耳聋 他称之前治疗不当 2013年2月11日,闽清六旬依伯刘某因右耳被鞭炮炸伤,到闽清六都医院门诊部治疗。医生初步检查诊断为“右耳鞭炮振荡伤”。之后,刘某又到该医院治疗,并在2月17日出院。2014年3月31日,福州市第一医院诊断刘某右耳耳聋。 刘某认为他耳聋,是闽清六都医院不根据他的实际伤情治疗造成的,应由该院负全责。为此双方产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 闽清六都医院辩称,医院始终是根据刘某病情对症治疗,刘某耳聋与医院的治疗无任何因果关系。医院还辩称,刘某提供的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疾病证明书,未表明他耳聋原因。而从医学上讲,老年人十有八九存在耳聋,医院的诊疗行为与他耳聋无任何因果关系。 经法院审查认为,福州市第一医院对刘某的耳聋诊断是刘某在出院一年之后做出的,这个证据不能证明他耳聋与该院的诊疗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近日,闽清法院一审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要求改病历遭拒 他到医院闹事 此外,因闽清六都医院医生黄某与方某制作的两份病历内容有差异,刘某认定方医生为掩盖他耳朵被鞭炮炸伤的事实而涂改病历。2013年7月份至2014年11月间,刘某多次到该院找方医生,要求修改病历未果。 在此期间,刘某多次在该院闹事,致使方医生无法正常上班,到院病人不能得到正常治疗和休息。为此,该院工作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联名致信公安机关,要求处理刘某。2014年11月12日,闽清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刘某在该院扰乱办公秩序为由,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刘某不服该处罚,把闽清县公安局告上闽清法院,要求撤销对他的行政处罚。闽清县公安局辩称,刘某所说的两份不同病历,实则是两位医生做出的不同诊断意见,并非修改所致。 近日,闽清法院一审判决,维持闽清县公安局对刘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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