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润滨江业主维权 堵了江滨中大道近4小时
2015-04-22 08:26: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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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海润滨江业主堵瘫江滨中大道维权 东南网4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 文/图) 福州江滨中大道是福州通往马尾的主干道,昨日交通却中断了近4小时。从上午7点多起,该路段沿线的海润滨江小区数百名业主,为维权而将道路堵住,警方介入后,至11点多人群散去,道路才恢复了畅通。 昨晨,海润滨江小区业主堵路的消息,在微博上被大量转发。记者在微博图片中看到,人群中有人拉着写有“非法侵占,业主不容”字样的白布条,用塑料凳排起长龙,将江滨中大道堵了个水泄不通。受此影响,该路段大量车辆滞留,不少网友转发微博,提醒市民注意绕行。 为处理此事,台江警方派出大量警力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经多方面协调,至上午11点多,堵路业主逐渐散去,江滨中大道基本恢复正常。昨日下午3点,海都记者至江滨中大道时,路边还站着一些业主,现场仍有多名民警在维持秩序。一名海润滨江小区业主说,该小区业主堵路是为了维权,起因是小区A区1号楼一间店面被租给他人。据业主称,业主购房时,开发商称该店面是业主活动中心,为所有业主共有,但业主近日发现,该店面已被开发商以7000多元的月租租给他人20年,因此要求开发商给出说法。目前,该店面已被业主强行撬开,有老人进入打牌。 有业主说,他对堵路维权的做法并不认同,他认为,店面产权纠纷应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堵路损害了广大市民利益。福州信德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说,市民应合法维权,封门堵路不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公安机关可依法严惩和坚决打击。 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对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堵路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公安机关可对违法者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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